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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08
【好消息】役男出國留學年齡限制今起放寬

 

行政院核定「役男出境處理辦法」修正案,放寬役男出國留學年齡限制,自今(6)日起,役男符合就學最高年齡限制為大學以下24歲,碩士為27歲,博士為30歲的規定,即可向移民署各縣市服務站申請出國留學,有利於役男的生涯規劃。

內政部役政署指出,近來有許多役男及其親友紛紛來電或來信關心,辦法修正後對役男權益的影響及實施日期等問題,內政部相當重視,針對民眾的詢問表 示,以往尚未服役的役男若要至國外留學,必須於19歲當年12月31日以前出國,否則就必須等到服完兵役始能出國留學。為便利青年學子生涯規劃,配合本 (103)年6月4日修正公布的「兵役法施行法」,修正發布「役男出境處理辦法」,役男只要符合「就讀學歷」及「就學最高年齡」的限制,就讀大學以下學歷 24歲以前、碩士27歲以前及博士30歲以前,即可以依規定申請核准出國念書,使役男可更彈性規劃未來的求學生涯。

役男赴大陸就讀教育部採認的大陸地區大學校院及科系,或為經核准投資的臺商及其員工之子身分者,本次修法一併修正放寬19歲以後的就學年齡限制,且 刪除「臺商條款」中役男須與父母共同居住3年(17、18、19歲)的限制,其相關就學年齡限制、申請出境、再出境就學,準用役男出境國外就學規定辦理。

此外,本次也配合修正放寬役男返國停留及延期出境的期限,將現行在國內停留期間,每次不得超過2個月,修正為不得超過3個月,以符合實際需要,並增 列直轄市、縣(市)政府及鄉(鎮、市、區)公所對出境就學役男清查及統計等作業事項,以利掌握役男出境就學情形及後續徵兵作業,維護兵役公平。

學生只需要帶正式紙本錄取信,前往出入境管理局蓋役男出境章,即可出境。
確認哪些文件是可以接受,哪些文件是不可以接受的:
可接受:
- 學校寄的正是紙本錄取信
- 語言學校發的錄取信 + 條件入學錄取學校
不接受:
- I-20 / CAS / COE
- 錄取信掃描黨
- 錄取信電子檔

資料來源: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小留學生諮詢專線: 02-2389998302-23899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