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 中小留學美加留學美加遊學冬夏令營 國家 請選擇 美國U.S.A.加拿大CANADA澳洲Australia歐洲Europe中國China馬來西亞Malaysia 地區 不拘 option_data+="美東"; option_data+="美西"; option_data+="美南"; option_data+="美中"; 學位 不拘社區大學大學研究所 科系 不拘 Art (藝術)Business (商業)Communication(傳播)Computer Science(電腦工程)Hospitality(餐旅)TESOL(英語教學) 課程種類 不拘 一般英語假期遊學托福準備商業證照TESOL課程便宜遊學少華人遊學名校遊學 學校類型 不拘 北美名校私立中學語言學校小學國中高中成人 類別不拘 美國名校暑期學分課程美國名校暑期語言課程美國高中名校課程
美國簽證篇-如何辦理學生簽證
所有非移民簽證申請人,包括之前曾經取得簽證而希望申請新簽證的人,都應採取以下步驟提出申請。
資料來源: AIT網站
美國簽證篇-學生簽證種類
目
地
修讀每週超過十八小時以上課程的人,都需要申請(F-1)學生簽證
如夏令營和英語課程所提供的每週課堂時數低於十八小時,這種情況下的申請人可以使用觀光(B-2)簽證
目前持有有效學生簽證的學生,即使已經轉入新的學校,都不需要申請新的簽證。
這類學生在進入美國的時候,必需提出有效的學生簽證以及由就讀學校所核發的有效I-20表格
台灣護照持有人未曾被拒絕簽證過,在原有簽證仍有效或過期不超過十二個月時欲重新申請同一種類的簽證,可以不用親自面談
要新申請的簽證種類必需和之前持有的相同。原簽證必需與申請案件一併提出
是發給到美國執行教育及文化交流專案的人,如:美國暑期工讀, 交換學生
學生或交換賓客的配偶及21歲以下小孩可以和主要申請人一起申請
也可以持主要申請人已取得的F-1,J-1或M-1簽證來分開申請F-2, J-2或M-2簽證。
加拿大簽證篇-學生許可證申請步驟
加拿大駐台北貿易辦事處已不受理簽證申請,目前由加拿大駐香港總領事館負責處理台灣公民和居民之簽證申請事宜,申請步驟請參考 http://www.canadainternational.gc.ca/hong_kong/visas/study-apply_demande-etude.aspx
如何辦理國際學生證
關於「ISIC國際學生證」
世界唯一由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背書認可的國際通用學生證件。
行政院 88.5.12. 台八十八交字第一八三五九號函 及交通部觀光局 88.5.24. 觀國八十八字
第一一二 二八號函 , 對持有 " 國際學生證 " 之外籍學生配合給予視同本國學生相同之優惠待遇。
國際學生證的在台發證業務由財團法人康文文教基金會總發行,目前全球持卡人已超過 450萬人,均可享有以下優惠:
* 在台購買 STA 國際學生青年優惠機票。
* 國外船票、火車票、地鐵票、巴士票及租車優惠。
* 國內外博物館、主題公園、及歷史文化場所門票的優惠。
* 台灣多家旅館民宿訂房優惠。
申辦資格:
一、年滿 12 歲(含)之中華民國教育部公佈認可學校在校學生。 ( 以辦卡當日為基準日 )
* 正式學籍的在校學生:
凡中華民國教育部網站上所公佈公私立國民中學、公私立高級中學、公私立高級職校、公私立大專院校之正式學籍的在校學生,出示具有效力的學校學生證即可申請辦理。正式學籍係指經正式入學管道,入學修讀授予學位或頒發畢業證書之課程者。
* 研究學院、進修學部、學分班、推廣教育部、進修部、先修班等:
凡中華民國教育部網站上所公佈公私立國民中學、公私立高級中學、公私立高級職校、公私立大專院校之設立的研究學院、進修學部、學分班、推廣教育部、進修部、先修班等在學學生,並出示具有效力的學校學生證及全年授課達 12 周及每周達 15 小時的上課證明,即可申請辦理。如全年授課未達 12 週及每週未達 15 小時者,將不符合 ISIC 總部之規定,故無法申請辦理。
相關規定歡迎至⇒ISIC 官網 查詢
二、年滿 12 歲(含)之非教育部公佈認可之學校在校學生。( 以辦卡當日為基準日 )
如:基督書院、輔大神學院等在學學生,須出示具有效力的學校學生證即可申請辦理
( 註:一般補教機構、才藝學苑等單位則一律不列入申辦範圍 )
申請資料:
* 英文姓名以及就讀學校的英文簡稱 ( 英文名字須與護照上姓名一致 )
* 填寫申請表格 ( 下載申請表 )
* 一吋相片一張
* 含當年度註冊章之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或國內外入學通知單影本證明文件上
需註明有效期限。如學生證上無註明日期,需再補當期選課表影本或有效期之學生簽證;
如為延畢生,需請校方開延畢證明
* 費用:NTD 400元
註 1:國際學生證是正式的學生身分證明,所以總部要求申請者需使用一般沖洗的正式照片,如使用印表機及一般紙張列印照片的國際學生證,很有可能無法視為正式學生證明而導致其權益受損。
註 2:ISIC國際學生證具有高防偽技術,卡證上記載之個人資訊,一經辦理人確認即無法修改; 若與護照上資料不符旋即失效,請確實核對個人資訊;如有錯誤需自備NTD 400元重新申辦乙張。
註 3:申請國際學生證需留存影本,請務必自行影印及攜帶影本辦理,詳細閱讀所需備妥之資料,以免浪費您的寶貴時間!
請備妥申請資料任選以下方式進行申辦。
親自辦理:
備妥申請資料親至台北或高雄申請中心辦理,可現場領卡。
(若本人不克親至本中心辦理,亦可託人代辦 )
台北申請中心: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41號12樓1216室 電話:02-23884606
捷運台北車站M3號出口 左轉50公尺即可抵達天成商業大樓
高雄申請中心:高雄市新興區民權一路251號11樓之6 電話:07-2228380
捷運橘線信義國小3號出口 左轉直走約6分鐘即可抵達亞洲商務中心
營業時間:週一至週五 9:30-18:30
郵寄辦理:
請先匯款再郵寄掛號:申請表格、轉帳明細、辦證資料 (信封上請註明姓名及聯絡電話 ),郵寄辦理另加郵資 50 元,辦理1~2張郵資50元;3~4張100元,以此類推。製卡工作天數7天,完成後將以掛號的方式將辦好的卡證寄回,請提前一周至二周時間辦理,急件請提前辦理並先行來電告知,謝謝。
*匯款方式:可至各銀行、郵局匯款或ATM轉帳。
戶名: 美立達國際顧問有限公司
銀行名: 永豐銀行 世貿分行 (807)
帳號: 001-001-0003060-2
匯款後請來電告知。
國際學生證效期:
於每年 8月 31日前辦卡,有效期至當年 12月 31日止;於每年 9月 1日起辦卡,有效期至翌年 12月 31日止。( 以卡證上所示年份為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