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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考試

IELTS 測驗介紹

IELTS (The International English Language Testing System)雅思檢定是國際認可的高等教育入學所需的英語能力證明。此一項檢定是由IDP澳洲國際文教中心與劍橋大學英語考試院(Cambridge ESOL)及英國文化協會(The British Council)合作共同舉辦,由Cambridge ESOL統籌研發考題。在台灣,IDP澳洲國際文教中心為第一家舉行IELTS考試的機構,在北、中、南各地每周定期舉辦考試。

大多數英語系國家,例如:澳洲、英國、紐西蘭、加拿大及德國等高等學府都偏好此英語能力認證;除此之外,美國現今已有超過2,000所的美國大學院校承認IETLS成績,舉凡美國前十大名校中的Duke杜克、Columbia哥倫比亞、California Institute of Technology加州理工學院、MIT麻省理工學院、Princeton普林斯頓、Yale耶魯、Harvard哈佛的MBA programPennsylvania賓夕法尼亞等都同時要求IELTS成績為申請入學者必需提供之英語能力證明。

不單是學術機構接受IELTS成績,凡是申請至英國、澳洲、紐西蘭及加拿大移民者,或是英國及澳洲各政府部門實習生及參加專業公會人士,如國防部及公共醫療會議等,又或是申請在美國從事特定職業,如:醫師、護理師等,都得在申請時一併提供IELTS成績以證明其英文能力。

IELTS考試,因其測驗內容涵蓋聽、說、讀、寫四個項目,故也可提供應試者做為改善個人整體英語能力的參考。IELTS主要在評估考生在英語環境中學習、工作、生活所具備的語文能力,是目前國際公認最符合生活情境及實用性最高的英語能力檢定。

雅思IELTS考試項目及時間

考試分為兩個組別,Academic(學術組)及General Training(一般移民組)

  • 學術組的閱讀及寫作模式,是用來評估考生再修讀學位或研究所課程時,是否適合以英語作為學習或培訓的媒介;
  • 一般和移民組的閱讀及寫作模式,則適合前往英語系國家就讀中學、工作或參與非學位培訓計畫的考生。
  • 考試內容函蓋Listening(聽力)、Reading(閱讀)、Writing(寫作)與Speaking(口說)四種項目;Reading 與 Writing 會因組別不同而給予不同題目。
內容 時間 說明
聽力 30分鐘 分為四大主題(共40題)
閱讀 60分鐘 填空、選擇、問答及配合題。分為三部份,共40題。
寫作 60分鐘
第一篇作文至少150個字,主要是依所給予之資料或圖表加以描述。
第二篇至少250個字,以某個主題發表自己的想法及經驗。
口說 10-15分鐘 由外籍口試官一對一口試,內容以生活題材以主。
內容包括:個人自我介紹、學習計劃、情境演練。
總共 2小時 45分鐘  


1. 成績計分方式:
IELTS 分Listening、Reading、Writing、Speaking四大項,此四項均獨立記分,最後再合計總分除以四得一最終平均分數。所以在成績單上同時會印出四個單項之分數及總平均分數,以顯示此考生在各方面的英語能力。

2. 成績的解釋:
IELTS的滿分為9分,最低為1分,每一階段分數都有其代表的程度;以下為各項分數的解讀:

9 Expert User(熟練的使用者)
已能適切、精準、流利且完全理解的運用英文
8 Very Good User(非常好的使用者
能很好的運用英文,只是偶爾會有無法連接和不適切的錯誤,以及在不熟悉 的情境下可能會產生誤解的情形
7 Good User(良好的使用者)
有能力運用英文,大致上可以理解與掌握一些複雜的英文,但在某些情境下會發生不正確、不適切和誤解和缺失
6 Competent User(合格的使用者)
大致上能有效運用英文,雖然會有一些錯誤產生。若是在自己熟悉的情境下,一些較複雜的英文也可被理解及運用
5 Modest User(適度使用者)
多數的情況下還可以全盤應付,雖然可能犯下許多錯誤,但在自己了解的領域內尚可掌握基本的溝通
4 Limited User(有限使用者)
在理解與表達上常發生問題,只有在非常熟悉的情境中才有基本的理解能力,無法使用複雜英文
3 Extremely Limited User(非常有限的使用者)
只有在非常熟悉的領域內,才能理解溝通
2 Intermittent User(困難使用者
在最熟悉的情況下,才能用單字或簡短字句傳達最基本的訊息,因此在英文的說寫方面有很大的困難
1 Non User(完全不能使用者)
可能只會說一點單字,基本上無法使用英文

報名需知
http://www.ieltstaiwan.org/index.asp

IELTS雅思測驗費用
新台幣5,100元

成績單寄發

  • 考試中心會在考完的第13天寄發所有的成績單;亦可於網上查詢。成績一律不接受電話、信件或電子郵件查詢。
  • 選擇自取的考生,在考完的第13天下午3點至5點至原考試中心持護照正本領取成績單。
  • 如當天無法前來自取的考生可請人代領。代領人必需攜帶考生本人之謢照正本、代領人的謢照或身份證正本及上IDP網站下載成績單代領授權書,填寫完整並攜至IDP考試中心即可。

成績覆查

  • 請於考試日期後6週內向原考試中心提出申請,申請表請上IDP網站下載或直接洽詢 IDP各辦公室,如超過6週恕考試中心不予受理。
  • 覆查成績單預準備的資料:
1. 中、英文表格均要填寫完整
2. 成績單正本
3. 有效的護照影印本
4. 覆查費用NT$ 4,100(註:不管是覆查一項或覆查全部,費用相同)
    • 考試中心會將試卷寄送至總部覆查,需花費8-10週的工作天,請考生耐心等待。
    • 覆查結果若是成績提高者,考試中心將退還覆查費用;成績不變及變低者,考試中心將不退還覆查費用。

承認國家/學校/單位查詢 http://bandscore.ielts.org/

資料來源

IDP 澳洲國際文教中心